短信登录 密码登录
注册金英杰账号
对于不予注册和注销注册,《执业医师法》有具体规定。该法第十六条规定,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不予注册:
(一)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; (二)因受刑事处罚,自刑罚执行完毕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二年的; (三)受吊销医师执业证书行政处罚,自处罚决定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二年的; (四)有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不宜从事医疗、预防、保健业务的其他情形的。
该法第十七条规定,医师注册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其所在的医疗、预防、保健机构应当在三十日内报告准予注册的卫生行政部门,卫生行政部门应当注销注册,废止医师执业证书:
(一)死亡或者被宣告失踪的; (二)受刑事处罚的; (三)受吊销医师执业证书行政处罚的; (四)依照本法第三十一条规定暂停执业活动期满,再次考核仍不合格的; (五)中止医师执业活动满二年的; (六)有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不宜从事医疗、预防、保健业务的其他情形的。
尽管《医师法》增加两种“不予注册”的情形(被依法禁止从事医师职业的期限未满;因医师考核不合格被注销注册不满一年),但依然可以看出,不予注册和注销注册都只是临时性“禁业”措施,而不是一辈子都不能当医生,即“终生禁业”规定。
下载医学APP 听医学好课 高效备考 |
下载金题库APP 刷好题 强记忆 |
关注官方公众号 资讯、福利 不错过 |
上一篇:警惕:这些行为将被吊证
下一篇:医师终身禁止已到来
金英杰医学教育 (jinyingjie.com) 版权所有 京ICP备09107444号-3 京ICP证160672号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7388号 京网文(2017)9355-1061号